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03406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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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辽宁局 | 发文日期 | 1741565140000 |
名 称 | 行政处罚罚没款缴纳方式变更公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行政处罚罚没款缴纳方式变更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的相关规定,辽宁证监局负责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因证监会财政汇缴专户不再使用(即原中信银行汇缴专户,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后续行政处罚罚没款收缴需通过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统一办理。为稳妥推进罚没款收缴方式变更工作,当事人缴纳行政处罚罚没款的流程将发生如下变化:
一是落款日期为2025年3月1日及以后的处罚决定,相关当事人不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罚没款转入中信银行汇缴专户,而是通过我局开具的电子缴款书进行缴款,具体缴款方式见各处罚决定书后附《关于当事人缴款方式的说明》。
二是落款日期为2025年3月1日及以前的处罚决定所涉当事人罚没款,可依照我局重新开具的电子缴款书进行缴纳,或缴纳至我局基本户。
对于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缴纳罚没款事项,当事人请通过电话联系:024-22899509。
特此公告。
辽宁证监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