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360】关注投资者说明会
日期:2025-03-08 来源: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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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360】关注投资者说明会
来源: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郭大爷:小钟老师,我昨天看到某上市公司发布了一条拟收购一家境外公司的公告。公司同时还公告将就此次收购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我之前经常看到的是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还没注意过。你能给我介绍一下投资者说明会吗?
小钟老师:好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简称《投关工作指引》)第十五条规定,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
郭大爷:原来投资者说明会包括这么多种类啊。那上市公司一般在哪些情形下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呢?
小钟老师:《投关工作指引》第十六条规定了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具体包含五种情形,一是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二是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三是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四是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五是其他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郭大爷: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还挺多的。那我该如何查找召开信息呢?
小钟老师:《投关工作指引》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具体由各证券交易所规定。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7.3.1条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说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和活动主题等。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您可以通过查看相关公告信息,按照通知的方式参会。
郭大爷:那参会时,上市公司都会有哪些人出席呢?
小钟老师:《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7.3.2 条规定,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上市公司人员应当包括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郭大爷:这些人对公司一般都挺了解的,那我要好好研究公司情况,提出一些高质量问题。
小钟老师:可以的,投资者说明会是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流的重要途径,咱们小股东要利用好。
郭大爷:好的,那如果开会那天我有事,临时参加不了怎么办?
小钟老师:上市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以及召开期间会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征集投资者提问,并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予以答复。您可以事先向公司提交拟提问问题。
郭大爷:好的,那我之后怎么查看公司的回复呢?
小钟老师:《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7.2.6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尽快汇总发布投资者说明会、证券分析师调研、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二)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三)关于本次活动是否涉及应当披露重大信息的说明;(四)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五)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您在会后注意查看公司发布的这类信息就能看到说明会的问答内容了。
郭大爷:嗯,我明白了。今天我了解到了不少关于投资者说明会的知识,我在今后要多参加这类会议,多了解上市公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