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风险提示
日期:2025-04-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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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机从事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为帮助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识别能力,避免财产损失,现就近期辖区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常见类型提示如下:
一、冒充正规机构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正规的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诱导投资者下载虚假平台,并转账至指定的个人或第三方账户,后期平台无法登录,资金无法退出。
【案例】不法分子冒充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假冒的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APP和交易软件,诱导投资者加入聊天群、荐股群等方式,对投资者实施诈骗。首先,不法分子冒充合法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等多种渠道主动联系投资者,在骗取其信任后引诱投资者加入“投资”群聊,接受“投资专家”荐股。随后,不法分子“指导”投资者下载假冒的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App、交易软件,转入资金进行投资。前期小额投资试水可获得返利,一旦投资者加大资金投入后,就会发现无法提现,并被不法分子拉黑,且假冒App、交易软件无法登录。有的不法分子还以“公司制度规定”“审核失败”“服务暂停”“未完成任务”等作为无法提现的理由,要求投资者再次充钱,继续实施诈骗。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实施诈骗,流窜作案甚至藏身境外,当投资者被骗后,很难找到诈骗人员,难以追回被骗资金。
【警示】务必通过正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投资,不接受陌生电话推荐股票、加入荐股群或配资邀请;不轻信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或扫描非正规二维码;不向个人或不明第三方账户转账。如遇可疑情况,立即通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官方客服核实,谨防上当受骗。若已遭受损失,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依法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是指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有的机构或个人擅自通过互联网、微信、QQ等任何方式为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或者销售荐股软件的活动。
【案例】202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金某犇等人在未获得相关证券业务经营资质及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开设公司并搭建小程序、直播间,以销售普通商品为掩护变相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该团伙安排“讲师”在直播间讲授股票知识,吸引观众高价购买人参酒、人参粉等商品并获得推荐股票代码及买卖价格等。截至案发,该案涉案交易金额3000余万元。金某犇等7名犯罪嫌疑人现已被抓捕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应当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合法机构名单可在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请不要与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合作,远离非法荐股,避免利益损失。
三、场外配资
场外配资,是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系统分仓、出借账户、虚盘配资、点买配资等。
【案例】2015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李某、蒋某锋为谋取利益,在无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募集资金并公开招揽配资客户,按1:1至1:5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其提供配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每月按配资金额收取利息。截至案发,李某、蒋某锋以上述方式为客户提供场外配资共计7.4亿余元,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2024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对李某等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警示】“场外配资”机构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不属于法定监管对象,有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投资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避免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失或不法侵害。如因参与“场外配资”上当受骗,请依法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厦门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自觉抵制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登记,私募基金产品应当在中基协备案。广大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中基协网站(www.amac.org.cn)、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查询合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以及合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产品信息,亦向当地证监局核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信息。请勿参与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机构或人员开展的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勿投资未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产品,切实防范投资风险,守好个人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