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10452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56950722000 | |
名 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 | ||
文 号 | 〔2025〕4号 | 主 题 词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
当事人:傅美卿,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傅美卿内幕交易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傅美卿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情况
2024年6月28日晚间,雪峰科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雪峰科技披露的控制权变更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雪峰科技控制权变更的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6月13日形成,于2024年6月28日晚间公开。
二、内幕交易情况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傅美卿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傅美卿使用本人证券账户累计买入“雪峰科技”1,363,500股,成交金额8,427,657元,截至2025年4月1日,傅美卿证券账户合计卖出1,037,800股,成交金额7,689,494元;经计算,总体盈利1,821,054.81元。傅美卿交易“雪峰科技”的行为存在明显异常,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
以上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银行证券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傅美卿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傅美卿依法处置非法持有的“雪峰科技”股票,没收违法所得1,821,054.81元,并处以5,463,164.43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加拿大28快速预测开奖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和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加拿大28快速预测开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加拿大28快速预测开奖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2025年9月1日